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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8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五一”劳动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运行安排,我校2021年“五一”劳动节假期为5月1日(周六)至5月3日(周一),共三天。5月4日(周二)至7日(周五)正常上班、上课。从5月8日(周六)起,每周恢复双休。 2.假期期间,继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和体温“晨午检”制度。严格执行校门出入制度,认真落实“六个一律”要求。放假期间学生出入校门,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履行正常报批手续。校内人员进入学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校外人员、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学校。如必须进入,须严格履行报备手续。 3.各系部和各级学生组织要结合“五一”节日内涵、疫情防控和学生学习生活实际,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研学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深化劳动教育。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立鸿鹄志,做奋斗者”,历练敢于担当、不懈奋斗的精神,让青春奋斗擦亮青春底色。要积极筹划组织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和户外活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4.各部门放假前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后勤相关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餐饮、环境清洁等保障工作。 5.要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保持联络畅通,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如遇有重大(突发、紧急)事项要及时向院领导和学院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7665849)请示报告、高效有序处置,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情况发生。
学院办公室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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