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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7   点击数:

各单位:

2020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工作成果,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并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和政治生态,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就中秋、国庆期间严格纠治四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落实责任担当

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是我们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纠治“四风”不能止步,必须一刻不松、半步不让。全院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带头抵制“四风”,杜绝“节日腐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自觉树立廉洁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严肃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院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把他律要求转化为内在追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同时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将严禁公款吃喝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把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营造勤俭节约的浓厚氛围。切实做到“十三严禁”: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通过微信等形式散布传播谣言,发表不当言论;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其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酒水和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送节礼、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接受“一桌餐”吃请;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职务或者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避开关键节点错峰收送礼品、礼金或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节日之机收敛财物、谋取私利;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全院各单位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中秋、国庆节点,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主体责任,针对本部门本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持续发力加压,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学院纪委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者要严查快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四风”问题的单位,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要将中秋、国庆期间纠治“四风”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部门领导签字盖章,于104日上午1100前上报学院办公室(216室)。

举报邮箱:jingguanyuanban@126.com

举报电话:87665011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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