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办公室概况 职责范围 规章制度 部门动态 文档下载 最新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学院合同(协议)审理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5-08-21   点击数:

2025年8月22日起,学院合同(协议)审理工作规范如下。

一、合同(协议)审理流程:

1.各部门提交电子版合同(协议)及签审表,发至法制办邮箱

2.学院法务审理并签署意见;

3.出具法律意见的合同(协议)电子版返回法制办;

4.法制办按照法务意见修订合同;

5.法制办通知该部门核对合同并签署意见。

二、注意事项:

1.合同(协议)电子版为WROD版(可修改版本);

2.如有特殊要求,请写明合同(协议)背景和要求;

3.修改后的合同(协议),另一方如有不同修改意见的,另行沟通;

4.合同签审表上,承办单位意见处,建议负责人手签或电子签加盖部门公章;

5.法务审理后的合同(协议)及合同签审表,由法制办负责打印,各系部不再需要准备。

6.各部门发送邮件时请注明联系人、电话等信息。

版权所有©河北经贸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办公室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428号 邮编:050091